入住酒店被盗 房客损失谁赔?

来源:中华预订网 发布时间:2007-12-25 14:24:27

    曹先生、贾先生入住一酒店818号房。次日早上,两人发现两部波导手机和两个含500元现金及各种证件的包被盗,总价值约2000元。酒店保安人员上午调查未果,于是曹等下午报警。几天后,曹等向酒店提出索赔要求,至今未得到满意答复。


    酒店保安部一王姓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警方破案,明确是我们的责任,那么我们愿意承担赔偿责任。如若不然,作为酒店方,只能“补偿”其损失。


    4月5日,双方协商后,酒店愿意“补偿”500元,并从房费里扣除。


    客人在登记入住酒店,并缴纳相关费用后,就与酒店形成了住宿合同,因此,酒店对曹等人有赔偿责任,“补偿”之说有玩文字游戏之嫌。


    酒店作为一个商业经营性机构,更重要的是保证自身经营场所及入住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。如果酒店未提供完善的安全设施,未尽到自己作为经营者应尽到的义务,导致客人的人身、财产受到损害,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