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院前身】
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宝安县人民法院。1993年,随着深圳行政区划的发展,宝安撤县建区,原宝安县法院一分为二,成立宝安、龙岗两个区级人民法院。宝安法院便在县法院原址正式挂牌办公。
【辖区概况】
宝安区和光明新区,下辖新安、西乡、福永、沙井、松岗、石岩、观澜、龙华、大浪、民治以及公明、光明等十二个街道办事处,所辖面积733平方公里,辖区总人口逾600万人。交通便利,经济发达,是深圳的工业基地和西部中心。2007年创造国民生产总值约1800亿元,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0.5亿元。
【机构人员】
宝安法院现有22个机构,含15个内设机构、6个派出法庭和1个直属机构(法警大队)。
工作人员479人,其中在编人员246人,非在编233人。法官102人,审判一线77人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54人,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60.04%,法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4%。本院按照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,实行法官、法官助理、书记员、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。
党组成员共7人,包括院长,副院长4人,专职机关党委书记1人,政治处主任1人。
【收结案情况】
建院以来,宝安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增长,近几年居深圳六区法院之首。2007年受理各类案件35432宗,同比略降0.86%,实现15年来首次负增长;归档报结33523宗,同比上升0.25%; 结案率94.61%,同比上升1.05%。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923宗5009人,审结3883宗4928人;受理民商事案件13034宗,审结12593宗,调解5286宗;受理行政案件503宗,结案490宗;受理执行案件17971宗,执结16561宗。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468宗。
【硬件设施】
建有两栋办公大楼,建筑面积15000㎡,一栋审判综合楼,建筑面积4075㎡。龙华、沙井、松岗、西乡法庭建筑面积分别为3688.4㎡、5688㎡、5465㎡、7595㎡。新增设观澜、公明法庭新址办公大楼正在报批筹建,两法庭现租楼办公,办公面积均达2000㎡。根据工作需要为每位干警配备电脑和打印机,各部门配置传真机、扫描仪和照相机。搭建了案件流程管理系统、二级、三级专网、自动化办公系统、外网系统等四个信息化平台,数字化、信息化工程建设取得较大进展。
【队伍管理】
紧扣“公正与效率”工作主题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清正廉明的高素质法官队伍。通过开展系列教育、整改活动,不断强化队伍大局意识、司法为民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。实行法官、法官助理、书记员、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,逐步建立起“身份明确、职责清晰、管理规范、保障到位”的分类管理制度。通过开展业务培训、业务大讲坛、专家讲座、热点、难点案件研讨、司法调研和文书评比等活动,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。坚持在加强教育、完善制度、强化监督上下功夫,努力构建“不愿为、不敢为、不能为、不必为”的预防和惩治腐败长效机制。
200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“人民满意的好法院”荣誉称号;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模范法院”荣誉称号,被广东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。2000年至今,共有42个集体52名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。历年对人大工作报告均获高票通过。
【五年规划】
自2006年起,未来五年宝安法院的工作目标是:“努力把宝安法院打造成为党委放心、人民群众满意、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一流的公正、高效的现代化法院”。在具体工作规划上坚持脚踏实地、实事求是的方针,努力做到一年实现一个目标,一年登上一个台阶。2006年至2007年是打基础之年;2008年至2009年是全面发展之年;2010年是五年总结与继续发展之年。在当前工作中要突出一条主线两个方面:一条主线是以调处化解诉至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为主线;两个方面是对内抓管理,对外抓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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